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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六章(1 / 2)


星期一,学生仔们永恒的噩梦。

林笙在早晨走进教室的时候就看到班级里的同学一个个挂着疲倦的神色聊着天。用老杨的话说,就是周六周日疯玩之后,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重新归拢他们,然后又到了一下个周末,下个周一……周而复始,他们被这种紧张又松弛,松弛又紧张的生活折磨得怠惰无比。

作为心理年龄大快赶上他们二倍的林笙,高中生活加上放学后的工作,他做得要比这些光学习的学生还有游刃有余。可能是因为很多路他已经走过,很多问题心里都通透了,他除了工作挣钱外,也只剩下学习了。虽然现在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解决生活上的稍微困顿,但是这种吃饱喝足,不那么紧迫的感觉还是让他很知足的。

上辈子有钱,可是过得没有现在一天过得这样踏实。总有数不清的糟心的事儿,总有怎么也填不满的欲望。而死过一回,似乎什么都看开了,只要心不累,多吃点儿苦对林笙来说还真不算什么。而且就像他回答程亦锦的话,他真没觉得吃什么苦,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而上辈子跟着洪威还没混出头那会儿,什么人都能在他们的头上踩一脚,等混出点人样来,还整日战战兢兢的,不管何时,上面总有压着的人。那样的生活,林笙现在想一想都觉得喘不过气来。

他不比谁聪明,但是能一边打工一边成绩没被落下,心能彻底静下来是一个原因,学习的时候,他能够做到全身心的投入,因为走过,所以知道前方的路是什么,更加清楚自己的目标。而另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因为他吃得了苦,他不想同班的同学们正是臭美又贪玩的年纪,整天魂不守舍的想着最新款的游戏机什么的,或者上课的时候还拿着个小镜子左照一下又照一下。

而他从重生开始就没在衣服或者外貌方面花过心思,冬天穿的一直是家境还殷实的时候父母给买的棉衣,而这个夏天他的个头抽高不好,以前的短袖穿上去抽抽巴巴的有些紧,他便在开学前在夜市的一个地摊十块钱三件买了三个T恤,加上校服换着穿。他没挑那些看上去花里胡哨或者带字母的买,而是挑了三个纯色的,一件白色两件黑色,都是没有图案的。但就是这样简单的往身上一套,林笙出众的身材和相貌也能让班上的女同学侧目,两眼放光。

所以说,天生丽质神马的,是羡慕不来的。

林笙在一片吵闹喧哗中数学题依然做得很快。他知道,每个星期一的早晨,学生都跟重生了一样,闹腾的劲儿得到了晚自习估计才能在老杨的怒气中散的差不多。而这样吵闹的时候,实在是不适合学习令人糟心的英语……

想到英语,就想到了昨天台球厅里,打完台球,程亦锦果然说话算数的耐心的一遍一遍教他英语,那标准好听的发音,简直比他们学校特地从外国请来的外籍教师还标准。以前上英文课的时候林笙就听英语老师无数次的表扬程亦锦,也不经意的听说他小的时候在国外念了几年的书……

在外国念书还回来干嘛!林笙想到这里,他给自己补习英语的感激之情都化作了懊恼。

昨天晚上的一切历历在目,自己真是喝多了,才像是疯了似的跟程亦锦开那样的玩笑,不仅跟他说了自己在梦里被他打断腿的事情,还告诉对方自己是……同性恋……而且程亦锦怎么回答来着……

林笙多想自己真的醉倒人事不知,也不记得程亦锦说了什么。可是,听到了就是听到了,林笙想不闹心都不行。

林笙还没纠结完,耳边就传来熟悉的脚步声。他没有抬头,但是敏感的知道旁边那人的一系列细致动作,书包被扔在里面的凳子上,坐下,目光射向这边……

“早,林笙。”

林笙想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都不行,程亦锦低哑磁性的声音响起,估计连坐在前面的胖哥都听得到。

林笙硬着头皮冲他点点头,眼神尴尬的避开了程亦锦略显火热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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