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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光脚不怕穿鞋的(1 / 2)


艳红小姨死了,艳红娘成了众矢之的,好像所有的错都在她身上,她甚至比借机要挟的老光棍还可恶。

秋丫娘听到这些,心想:艳红娘做得也没错呀!已经发现了自个儿男人和妹妹做的龌龊事,难道还要继续把她留在身边?

这下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死者为大’了。艳红小姨死了,大家马上开始同情她,不分青红皂白、把责任全赖在艳红娘身上。

可当时矛头分明全都指向艳红小姨。

想到这里,秋丫娘不禁打了个冷颤:女人坏了名节,看来只能死后才能被原谅。

……

老光棍把媳妇放到艳红家院子里,自己每天往炕头一躺,该吃吃,该喝喝,该睡觉睡觉,闭口不谈钱的事,打算就这样熬下去。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艳红娘知道仨瓜俩枣打发不了他,双方就这样僵持着,任艳红娘再是硬茬子也没辙了。

每天站在大门外,唉声叹气,跟前来看热闹的人们诉苦,期望大家能帮忙想个法子。

忠厚给艳红娘出主意:“这事怕是轻易不看完,光脚不怕穿鞋的,你要是给他钱,就等于承认了自己理亏。就算今天把他打发走了,难保以后没钱了还是会登门索要。现如今,最好去找长富或长贵,只有他们以官方形式出面,用公权才能镇住他,以绝后患。”

长富肯定指望不上,他向来明哲保身,这种‘打死老鼠喂猫——恼一个,好一个’的事,他是决计不会干的。

那么只有去找长贵了,相比哥哥长富,他虽然份量轻,但比较好说话。

艳红娘接受忠厚的建议,带着几个本家亲戚到长贵家去求他。

长贵面露难色:“这种事,应该归治安管呀!我又不是公安特派员,出面怕是不太好吧?不如去找找青富,让他想想办法,或者以一村之长的名义,撵他出村,毕竟他这种做法有伤风化。”

“青富已经去过几次了,无奈光棍子不拿他当根葱,都是土里刨食的,队长的能耐他了解。”艳红娘无助地看着长贵。

“我还是觉得不妥,……”长贵依然犹豫。

“村子里放着这么一个死人,闹得人心惶惶,乡里乡亲的,总得帮忙想想办法,但凡有一分之耐,都不会麻烦到你跟前。”艳红娘已经带着哭腔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长贵就算再不愿意,也不好拒绝了,起身跟众人出了门。

长贵先对老光棍说教了一番:“媳妇都走了,不抓紧入土为安,把她拉到这儿算怎么回事?”

“哼,我媳妇在这儿肚子里带着货回去的,如今必须给我个说法。”老光棍理直气壮。

“那也不能一口咬定就跟这儿有关系,你有证据吗?咋证明你媳妇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长贵质问老光棍。

“在他家住了小半年,我连根汗毛都没碰到,咋会是我的种?”老光棍说着,斜睨了艳红爹一眼。

“媳妇死在你们自己家,你也脱不了干系,对吧?不是从这儿回去马上就死的吧?可你却拉到这儿来,你这是携尸讹诈,这是犯法。”

“怎么诈?我……我又没拿刀子……逼他们,不给我说个长出,我就……打死也不走。”老光棍有点心虚,但小人无耻,重利轻死,依旧咬牙坚持。

长贵见他这样死扛,还是因为自己一个人,力量单薄,声势不够大,起不到震慑作用。

第二天,他在镇上领来了两个人,跟他一样,都骑着自行车、穿着军大衣,看着就一副干部模样。

进入艳红家,并没像头一天那样给老光棍做工作,而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直接对老光棍开始询问:“哪个村的?跟这家人是什么关系?跟我们走一趟,我们要调查你媳妇的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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