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管庞统心中如何不满,他在黄埔归云的面前,表现的也得如同一条狗一样。对于后者的雷霆手段,他可是早有耳闻,更何况黄埔归云还是地元镜小成的修真者,凭借着一只手,也能把庞统斩杀。
黄埔归云今天刚刚四十出头,不管从精力还是雄心来说,正是他人生中最年富力强的时候,并且他长得也是极为不凡,一对虎目炯炯有神,颔下虬髯根根竖起,从头到脚透着英武骁勇气息,事实也的确是这样,否则的话,黄埔家也不会派他到这形势复杂的蛮荒郡来了。
黄埔归云的身后,密密麻麻的旌旗几乎遮蔽了整个官道,两万重铁甲士卒高举着戈矛铁戟,正浩浩荡荡地向着江陵城急进。
重铁甲兵是所有徒步士卒兵种中,作战能力最为强大的一类兵种,他们全身上下被厚重的盔甲所保护着,连他们的面部也是如此,身体负重数十斤,个别的甚至达到了上百斤,所以,但是能成为重甲兵的人,无一例外都是身强力壮之人,以一敌二根本不在话下。
排出去的斥候时不时就有消息传回,尽管达到江陵城的距离正变得越来越近,可黄埔归云对于天狼军却丝毫没有放在心上。若是十多年前的天狼军,黄埔归云断然不敢如此大意,但是眼下突然冒出来的冒牌军,在黄埔归云的眼中,他们只不过是一群残兵败将而已,既没有辎重又没有什么实战经验,他们能多强的战斗力,又能在这蛮荒郡折腾多久,被黄埔军追上c消灭,那是早晚的事。
然而,有一件事的发生还是让黄埔归云感到有些意外的,那就是擎苍竟然归顺了天狼军。要知道,擎苍可是炼体十重的修真者,手中更是有一万名士卒,在江陵城的影响力也破深,并且他骨子里就有一种傲气,当初二皇子将其招入麾下时,可是费了不少心思。
可是黄埔归云怎么也想不到,擎苍竟然心甘情愿加入了天狼军,这让前者心中颇为不解。
不过,即使如此,黄埔归云也并不将天狼军放在心上,他之所以不厌其烦,不辞辛苦地前来绞杀天狼军,真正为的是火
云画戟。
在蛮荒郡中流传着,得火云画戟者,得莽荒郡,其中真正的原因是因为秦家的地宫。秦家在当地存在的时日颇为久远,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势力能说清楚秦家存在了多久,不管他们繁荣与否,周围的势力如何变迁,秦家一直待在天帝城。
而在秦家之中,相传存在着一个地宫,那里是秦家的禁地,任何人不得进入。外面很多人都说那个地宫其实是秦家祖先的陵墓,里面存放了无数的奇珍异宝,谁若是能得到那些宝藏就能够突破至天元镜,甚至元丹镜也是有可能的。而打开地宫的关键就是火云画戟,相传秦朗当年曾将打开地宫的方法结合到了火云画戟身上,也就是说,火云画戟是打开秦家地宫唯一的关键。
想到这里,黄埔归云便有些迫不及待,下令让全军行进的速度快上了一分。
“呜呜呜”
绵绵不息的号角声陡然响起,听到号角声中传达的军令,黄埔军各个营长便对着自己队伍催促了起来。
“他娘的,都给老子跑起来,全速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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