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德,等有钱了我一定要另外找个地方,这地方简直比猪圈还不如。”李盛世吐出一口痰道。
这种地方实在不是人住的地方,住久了他都害怕会不会得病,所以,现在情况是搞到一笔钱。
“一百不到,穷到这种程度,还真是极品了,一个星期都熬不下去,必须弄点钱。”掏出口袋里的一堆零钱,李盛世有些哭笑不得。
接受了前身记忆,他是知道前身没有什么存款,那都是月光族,但穷到这种程度,也可以看出前身对钱没有什么概念。
这年代的香江是处处黄金,但那是对有钱人来说,对于没有钱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地狱,有钱的就越有钱,没钱的就越穷,所以,想要从别的地方弄一笔钱,对现在的李盛世来说有些难度。
想了良久,李盛世都没有想到办法,毕竟想弄钱就要有本金,而他一百本金都没有,这叫他如何操作,股市投资一百?恐怕人家债券公司的人都会把他扔出去。
“算了,不想了,还是走一步算一步,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把狗窝清理下,最起码不能有味道,不然今晚只能睡大街。”李盛世摇摇头苦笑道。
一个小时后,蒙着脸的李盛世把小窝重新清理一遍,看着仍在小窝外面的一堆垃圾山,他算是清楚前身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就那扔的到处都是卫生纸,那个女生会和他交往,该死他做单身狗。
喷了清新剂,李盛世算是有了落脚的地方,不会和流浪汉一样睡天桥。
懵懵懂懂躺在床上,也许刚穿越而来,加上刚才的运动,使得他有点累,不一会儿他就睡了过去。
在李盛世沉睡过去不久,一道美丽的俏影走上天台,俏影是一个少女,穿着一身青蓝的夹克衫,牛仔裤掩盖在膝盖下一点,露出白嫩的脚踝,小巧的脚上还穿着白色的小鞋,看起来充满了少女心。
少女有着一张好看的小脸,修长柳叶眉,下面是弯弯的睫毛,一对像珍珠般闪亮的大眼睛,很是好看。
嘴角微微上扬,形成一个很好看的弧度,旁边露出两个小酒窝,煞是可爱,有着一丝俏皮和一份娇媚。
看着天台上堆的垃圾,眉目微微一簇,然后用小手捏了下鼻子,对着小窝里鼻声震天的李盛世,气呼呼的骂道:“该死的李盛世,把天台搞得和垃圾场一样,我一定要告诉物业,让你滚蛋。”
骂完之后,少女看了一眼脚下的四角裤,整个人被电了下,恶心连连,然后脸色一红,转身就走了,显然是被李盛世四角裤上的白色痕迹给电到。
李盛世还不知道因为前身的关系,已经在无意间得罪了一个美少女。
八个小时,从下午一直睡到快半夜,李盛世才被肚子的叫声给吵醒。
从床上翻身起来,摸了下肚子,苦笑道:“玛德,这种情况老子还是第一次遇到,算了,还是去吃点东西,要不然都会被饿出毛病来。”
虽然现在已经十点多,但附近夜市却是刚刚开业,李盛世找了一家路边摊,然后叫一碗大份炒饭,当然,他也想吃大鱼大肉,也想喝点啤酒,但他手中没钱,只能叫最便宜,能填饱肚子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