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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做梦了(1 / 2)


第二日。

天蒙蒙亮,亭台廊庑昏沉沉像个七老八十打瞌睡的老妪迟迟不愿醒来。

二十一天养成一个习惯,在哪个位面的世界都适用,云迟照样起了个大早,就着暗沉朦胧的晨雾练完刀。

云迟兴致勃勃来到厨房,撸起袖子,打算大干一场。

提起两根胡萝卜须须,打量一番后瘪瘪嘴嫌弃的丢在一旁。

比起落雪岭灵气充盈好似在灵泉中浸泡了九九八十一天的食材,玉楼水榭的萝卜青菜大火鸡委实平凡了些。

就这还是长老亲传弟子的待遇,若是内门弟子或者外门那些小萝卜头弟子,日常供给还要更低端。

身份地位是个好东西,当了二十多年少主她深有体会。

管你是旌旗飘扬野心勃勃,或是眠花宿柳无法无天,总有那么几个一根筋从脑门穿到足底的,把你当祖宗供着。

不光自己供着异姓祖宗,还得留下遗言,让自个儿十八代后不知道多少辈孙子的孙子一起供着。

美其名曰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经过好一通挑挑拣拣,终于从三个半人高菜篓子里,拣出七八根叫不出名字的菜苗苗。

紫光盈盈,一看便知蕴含灵气那叫一个足,颇有几分紫气东来的祥瑞意象。

又从二十多种赤橙黄绿青蓝紫,五颜六色灵米中筛选最出挑的一种,亮澄澄的鲜黄色和上辈子吃的小米差不多,颗粒饱满却比黄豆还大,快赶上半颗大白豆。

最后抱了颗火鸟蛋,这蛋天赋异禀硕大无比,光蛋液能装满两个大号洗脚盆。

落雪岭的厨房也可见这位仁兄的身影,自己师尊三天两头就要吃一大碗火鸟蛋羹。

味美鲜滑,比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不知强上多少倍。

还记得自己偷偷尝了一口,登时觉得味蕾炸开滋味无穷,比啃了五十斤胶原蛋白粉还美妙。

还想再吃第二口,嚣张至极的幽蓝掌风闷不吭声袭来,将她拍飞几百米。

前世,她的厨艺是极好的,经过一年磨炼,自认为给她七七四十九天,满汉全席也能信手拈来。

她在厨房霹雳哐当大展拳脚,动静不算大,只比晴天打雷弱了那么一点点。

翠凤睡眼惺忪,大半意识还在周公家做客喝酒,拖着波涛汹涌的身躯,摇晃到厨房。

“哎呦,我的花莲仙长,你怎么能干这些粗活儿,这都是小人该做的呀。”

晴天响雷横空出世,翠凤一个激灵,比贡院里连日鏖战的书生还清醒。

主子抢了奴才的活计,还要奴才干什么,主子就该干主子的事儿,决计不能本末倒置,乱了秩序。

翠凤叫着,便要上前去夺云迟手里的长杆子汤勺。

云迟力大无穷,结丹一层功夫了得,哪能让翠凤夺了去。

手肘灵活一歪,对着翠凤比猪蹄子粗的小臂轻轻一顶,“一顿饭而已,哪还分什么谁该做谁又不该做。而且——”

“对我来说,做饭也是一件十分享受放松的事情。”

云迟手上汤勺慢慢划拉锅里咕噜咕噜冒泡的灵米粥,扭头看向跌坐在地正摸屁股的翠凤,尴尬的笑笑。

方才那状似无意的一顶,不费摧毁之力,将壮胖子翠凤顶翻在地,如来佛祖观世音菩萨耶稣基督在上,她真不是有意的。

两刻钟后。

粥熬好了,蛋羹蒸熟了,“紫气东来”小凉菜味道棒极了。

云迟盛了一人量,估摸着够萧关逢吃,剩下都留给翠凤。

目送云迟离开,翠凤看了看大半锅粥,又看了看几乎没动的一盆蛋羹,叹了口气。

盘中之餐,粒粒辛苦,农民伯伯们面朝黄土背朝天。

穷苦人翠凤,活了四十多岁,从不敢浪费一粒米一棵菜,可是眼前一锅一盆,她是——

真吃不完啊!

暗暗下定决心,从明日起她要起得更早,比灵兽峰上的大火鸡还早,用实际行动宣示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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