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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从前的我(19/100)(2 / 2)


林雨声仿佛不是在说给王太卡听,而是在说给自己听。或许是因为喝醉酒的关系,林雨声的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是王太卡还是听明白了。

那次相亲之后,林雨声就开始急切地想摆脱那里,那个被她称为家乡的地方。相完亲之后的第二天,林雨声就向学校递了辞职信。

回家之后,林雨声生平第一次对父母说了“不”。面对一向乖巧的女儿突然的反抗,父母失了方寸。母亲痛心疾首地哭诉自己如何把女儿拉扯成人。可是林雨声是铁了心的不想回头,把自己的工资卡往父亲手里一塞,背了几件衣服,拿着两千块钱,就买了一张到魔都的火车票。真是有一种不撞到头破血流,或者即使撞到头破血流也不回头的气概。

一直到林雨声走的时候,妈妈都没有跟她说话,爸爸把她送到车站,说要体谅一下你妈,她就是不舍得你一个女孩子家在外面这么拼命。林雨声又何尝不疼她妈妈呢。虽然嘴硬,可是走的时候还是偷偷在妈妈的枕头下面放了一千块钱。

在去魔都的车上,林雨声一个人哭得像个傻子。

刚到了魔都,林雨声站在火车站巨大的南广场上,此时刚好下完雨,一抹阳光透过广告牌照在林雨声的眼睛上,她用手档了挡,然后看着背着行李或匆匆赶路,或喜悦而归的人们,突然有点伤感。她觉得自己像一叶浮萍,一脑袋撞进海里,浮浮沉沉,无边无际。

来之前林雨声联系了她的一个远方的同学,虽然工作还没着落,至少有个落脚的地方。朋友住在浦东最郊区,到市里坐地铁将近两个小时的路程。

林雨声去地铁站买票,当她拿着八块钱的地铁票时,心里默默地骂了句脏话。那是林雨声第一次感受到魔都给她的生存压力。后来林雨声每天就是来回十六块这么往市里跑找工作的。

虽然没有大学文凭,但是林雨声凭借一口流利的英语,得到了一份工作,做前台外加英语刊杂志校对工作。刚开始是试用期,设什么工资,林雨声厚着脸皮继续在朋友家里蹭住。所以每天挤两个小时地铁上班,下班又要挤地铁回去。

林雨声那时候的状态,就是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是她倒是一点都不在乎,还还把签名改成:“你前方有阴影,是因为你身后有光明!”

别人笑她酸,林雨声说你们不懂,这叫情怀。

可是昂贵的地铁费没办法用情怀解决,无奈之下,林雨声借了钱,到公司附近租了个房间。说是房间,

其实就是个床位,上下铺,一个房间住好几个人,每个月五百块钱。虽然拥挤,但却是自己的一个窝,跟住在朋友家可不一样。用林雨声自己的话说,就是浮萍贴上了一艘船,虽然不指望能带她上岸,至少不再感觉虚无。

这一点王太卡也深有感触。就像之前住在餐厅那边,总是觉得没着没落的。搬家之后再住在这边,就有一种安稳的感觉。

不管怎么说,都是有一个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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