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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打工完毕,宝石续命(2 / 2)


宝石那么闪亮,那么璀璨,系统能保管好吗?不行!系统必须把她的宝石交出来!

那是她的宝贝!系统那个不靠谱的肯定保管不了!

越想,乐篱就越是抓心挠肺,甚至有种系统现在就是骗她不给她宝贝,想要赖账的错觉。

于是已经被小金龙财迷属性支配的她大吼道:“233!你是不是不想把宝石给我!”

【没有啊!小龙龙,我只是觉得你现在拿出来不太划算!】

“不行,你必须马山把我的宝贝给我!不然我就跟你没完!”

【……】

看来它的宿主现在已经变成财迷龙了。

【好的吧。】

乐篱只觉得手心莫名多了两颗坚硬的东西,她摊开手掌一看,两颗宝石静静的躺在她的手心。

一红一绿,在灯光下交相辉映,美得十分耀眼。

乐篱两只眼睛紧紧的盯着手中的宝石,露出了格外痴迷的神色。

“金闪闪……这就是我的金闪闪……”

系统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不由得在乐篱的脑海中提醒道。

【小龙龙,你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像什么吗?】

乐篱兴高采烈的拿着宝石不停的看,心情非常好的她一边对着灯光细细观摩自己的宝石,一边毫不在意的说:“像什么?”

【小龙龙应该看过《指环王》吧,你现在的样子很像里面那个又矮又丑的咕噜呢~】

说完,233还在乐篱的脑海中模仿起了咕噜的经典场景。

【宝贝,我的宝贝……咕噜咕噜~】

乐篱脑海中瞬间出现了咕噜看着魔戒时那痴迷疯狂的眼神。她脑子突然一阵人间清醒,瞬间便想起来自己刚刚那不正常的表现。

“我刚刚怎么回事?”她怎么就看见宝石就走不动道儿了?虽然没有失去理智,但也有些太过财迷了吧?金闪闪对她的吸引力那么强烈的吗?

【这很正常啦,因为宝石已经是你的所有物了,小金龙对于自己的所有物独占欲都是非常强的,别人碰都不能碰一下,233自然也是“别人”的范畴,所以你才不愿意把宝石留在我这里。】

乐篱闻言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反正都是我的,痴迷一点也没啥,就怕不是我的我也抢,那不是白打工了吗?”

【不过小龙龙,你还是要克制一下自己的独占欲。】

“为什么?”她又不偷又不强的,就葛朗台了点,也不至于要扼杀她的天性吧?

【因为只要是你的所有物,你的独占欲都非常强,包括但不限定于各种物品。】

乐篱觉得这个问题不算什么大问题:“放心好了,我刚刚不是忍住了吗?我也就对自己的东西占有欲强了一点,别人的我可不感兴趣。”

这点乐篱倒是可以保证,毕竟在她看来,别人的东西哪有自己的香?她也就在自己家里放飞一下自我,出去了她又是那个理智的乐篱。

233见乐篱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便试探性的提意到:【这样吧,小龙龙,咱们来做个实验好不好?】

乐篱对233口中的实验也有些感兴趣:“什么实验?”

【你的钻石用完了之后,就拿去卖了吧?只要你能压抑住本能把它卖出去,我觉得咱们就不用再烦恼你出问题了。】

乐篱想了想觉得这个方法比较有实践性,再加上五克拉的钻石确实可以卖不少钱,这对于极为缺钱的她来说,也算是个不菲的收入了,于是果断点点头答应了系统的建议。

时间已经悄然过去,乐篱洗漱了一下便攥着自己的宝石睡了过去。

梦中,一条金灿灿的小金龙趴在被无数金闪闪装满的山洞,兴奋的打着滚儿。

“我的,都是我的……”

“嘿嘿嘿,我发财了!发财了!”

“貔貅的宝藏算什么,还是我的金闪闪最可爱……”

被乐篱梦话吵到开机的系统:【……】

它觉得乐篱这金闪闪的毛病,可能有点严重。

做了一整晚的美梦,乐篱醒过来的时候颇为失落,她算了算时间,觉得宝石还是先放在家里比较好,便直接带着脖子上挂着的钻石戒指出了门。

今天有她两场戏,一场白天,一场晚上,虽然台词没多少,但该打的工还是要打啊。

想想就有点不划算,她做系统任务也是打工,不但可以获得一些工资,还可以得到金闪闪,怎么想都比辛苦拍戏好上不少。

更何况她现在在娱乐圈的口碑可不怎么好。上次她登陆了原身的微博账号,蜂拥而至的消息差点把她手机给卡爆了。

然后定睛一看,全是骂她的。

什么作精滚出娱乐圈,你的腿怎么没有摔断,你比乐浅溪差一万倍,你妈死了等等,看得她叹为观止。

她十分佩服网友们创意百出的谩骂,不过她可没有受虐倾向,于是看了一会儿就直接关掉了微博,决定做一个佛戏少女。

不生气,她一点都不生气。

艹!被骂得这么狗血喷头!谁能不生气啊!

她当场就想把手机给扔了,但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贫穷如她,不配扔手机。

这是什么人间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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