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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卷土重来(2 / 2)


宾利小姐的信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桎梏。

一天早上,达西把信交给玛蒂尔达,“卡罗琳的信,她想邀请你今天晚上去尼日菲花园做客。”

玛蒂尔达顿时来了兴趣,接过信。她还没忘这位卡罗琳小姐曾经还把她当情敌来着。

信的内容没有什么不妥,大意就是上次帕逊家对她们的招待非常周到云云,因此想要回请一次之类的,拜托达西转交一下。

信的字数不多,扫一眼就看完了,玛蒂尔达又把信翻到背面,背面什么也没写。

她有点不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这是要重振旗鼓,下战书重新来过喽?她拿着信向达西确认,“她只邀请了我一个人?”

“不只你一个,还有我,查尔斯也给我来信了,他说我可以送你去尼日菲。”

玛蒂尔达有个疑问,“那他们兄妹两个为什么要分开写两封邀请信?”

达西也觉得奇怪,两封信是前后脚寄过来的,或许是卡罗琳的信上忘记写上他,送走之后才发现,于是查尔斯又写了一封。

“既然信是寄给你的,”玛蒂尔达说,“那就拜托你回信说我很乐意去尼日菲花园做客。”

她直接把桌子上的羽毛笔和墨水推给达西,又拉开抽屉找信纸。

抽屉里左边是一沓普通信纸,右边的是刚从伦敦寄来的暗纹纸,正视的时候和普通纸一模一样,但是对着阳光就可以发现纸面上的各色花纹,在伦敦的夫人小姐间非常流行。

她本来打算直接从左边抽一张出来的,但是看到旁边的暗纹纸,顿了顿,胳膊自然地拐了个弯,拿起一张青绿色的,把抽屉推回去

信纸交给达西,他也看到了纸面的玄机,他疑惑地看着玛蒂尔达。

她轻笑一声,指了指他手上的纸:“这是我家的经理人寄过来的,据说这种暗纹纸在伦敦特别流行,我想宾利小姐也肯定喜欢,你用这张纸给她回信,问她喜不喜欢,晚上的时候我带一沓做礼物送给她。”

达西也听说过这种纸,纸上暗纹分花卉、植物、动物各种类型,不仅样子好看,价格也十分美丽。

拿起羽毛笔沾了墨水,他低头认真地在纸上写回信,玛蒂尔达就在旁边看着他写。

达西用的是人们写信时常用的花体字,但是偏偏每个字母、每个单词都规规矩矩地摆在该在的位置,每行都整整齐齐的像是用尺子比着写的。看他的字,就像是乐谱上的符号,飘逸与严谨并存。

羽毛笔一次吸不上太多墨水,往往写几个单词就要再沾一下。就见达西时不时地就要抬头低头,脑袋一点一点的。

玛蒂尔达莫名地想笑,也差点笑出声来,于是赶紧捂住嘴巴以免发出声音。

“我写好了……”达西抬起头就看见玛蒂尔达在笑,“你在笑什么?”她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回去。

“咳……没什么,就是觉得羽毛笔很不方便啊,一直要沾墨水,而且削不好还容易滴墨。”

人们已经习惯了用羽毛笔了,任何一个需要写大量文字的人都削地一手好笔,如果真有人新发明了什么好用的写字笔,他不会不知道。

玛蒂尔达觉得达西应该不怎么关注专利的方面的消息,于是给他解释。

“一个美国人发明了一种笔,因为笔尖是钢做的,所以他们管它叫钢笔。在笔管里灌上墨水就能不停地写字了。去年,英国专利局还特地颁发了一批关于贮水笔的专利证书。”

她叹了一口气:“据说这种笔现只在美国生产,英国还没有卖的。”

查到这个消息后她特别遗憾,钢笔要是在英国发明的就好了,这样她就能立马用上这种好用的笔。用羽毛笔写字手指头太酸了!

达西倒是对这种钢笔挺感兴趣,他每天也要花大量时间写信处理事务,有更简便的工具更好。

可惜玛蒂尔达也从没见过卖这种笔的商人,最后达西默默地记下了这条信息。

玛蒂尔达偷偷比了个耶,话题转移成功!

“既然信写好了,那就交给我吧,我让吉娜找人送去。”

玛蒂尔达收起信件,拉铃把吉娜叫来,信也交给她,嘱咐她叫人骑马快点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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