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一群废物,”女子眼神轻蔑,冷笑道,“咱们为什么要假扮商队回部落呢?”
男子大笑,毫不客气地掀开轿帘,凑近轿中人,“我们这么做当然都是为了圣女的安全着想。赶路辛苦,还望圣女好好休息,珍重身体!”
胡云笙耳力很好,隔着五六里的距离,只要他想听,那些刻意压低的对话全都听进了耳里。
只是,“他们叽里呱啦地说什么呢?”
胡云笙听了一耳朵,然后一句也没听懂。
“是部落语言,和我们说的不一样。”秦牧解释。
胡云笙一直都特别得意自己的耳力,平日里没少在秦牧和戈沙面前炫耀。没想到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秦牧居然也能听到那几个人说话,胡云笙脸瞬间拉了下来,感情平日里秦牧这个鸟人都是故意装聋作哑的?
秦牧笑眯了眼睛,“我听不见,但我认识那个女人。”
认真算下来,前世今生,秦牧认识胡云笙已经近十二年了,朝夕相处,熟悉的不能更熟悉了。胡云笙稍微皱一下眉头,秦牧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那个女人是阿和得勒部落的圣女,是首领阿和赞之下最受尊敬的人。”秦牧继续解释,“距离太远,看不清楚脸,不过她带了面纱。圣女出行,必须蒙面,是阿和得勒部落的习俗,”
胡云笙:“这样啊。”
“阿笙,我很好奇,他们说话声音那么低,你不注意去听的话应该也听不见,为什么突然偷听别人对话?”秦牧寻了块避风的大石头站定。
走了一上午,也该休息休息了。
“想知道啊?”胡云笙得意洋洋,心情瞬间好的不得了,秦牧没有骗他,原来不是听见的,是猜的。
“想。”秦牧十分老实地点点头,就地而坐,乖巧的不像话。
胡云笙很受用,踢踢腿换了个大佬的坐姿,“我见过数百个商队,商队一路穿山过河,风餐露宿,非常艰苦,商队里不分男女都是骑马的,最多就是坐在货车上架马,还从来没见过跟商队的女子乘轿的。”
“确实不正常。”秦牧道。
“不止这个,”得到秦牧认同,胡云笙更加得意,如果他有尾巴的话,现在早就翘上天了,“商队长途赶路,大多擅长苦中作乐,只要没遇上危险,大部分人都是笑着的,开心的,互相之间有无数能聊的,这个商队人人僵尸脸,神色肃穆,戒备,看着倒像是你们军队里站岗的士兵。”
小雀跟着胡云笙也见过很多商队,商队里的女人都是豪爽粗放的,没有这么娇滴滴的人物。这么一看确实很不一样,非常认同地点头。
胡云笙继续说:“还有最最明显的一点——”
“车辙痕迹。”秦牧顺着他的话补充道,“如果前后其它车里装的全是货物的话,车辙痕迹不应该这么轻。”
“完全正确!”胡云笙兴奋地揉了一把小雀的脑袋。
小雀一张毛脸十分抗拒地左右扭头,却怎么也逃不脱胡云笙的魔爪,这个半妖真讨厌。
秦牧选的避风石非常大,大到完全遮挡住了他们三个的身影,他们动静非常轻,直到现在假商队都没有发现他们,更不知道他们辛苦的伪装在别人看来,几乎透明。
许是小雀抗议地太激烈,胡云笙干脆揪住了小雀的头毛,神情兴奋,“你说他们要干什么?赶路就赶路呗,装也装的不像样子。”
阿和得勒部落迁徙,最先转移的必然是能够稳定人心的圣女,最后是头领。
就算前世的记忆不能照搬,阿和得勒也应该早早就迁徙了,不可能等到现在。他们应该已经迁徙了,商队这批人是为了保护圣女留下来的。
至于为什么本应该最先迁徙的圣女,如今却还在路上,是个疑问。
就在秦牧他们左右想不通的时候,远处休息的商队有了动作,秦牧撑在石头上查看,那些人朝着生涩的汉话大喊:“走了走了,整队。”
这回终于听懂了的胡云笙扯扯嘴角,“原来会说人话啊。”
胡云笙没离开过大雁,自小听人们说的就是雁国话,这些蛮族讲的鸟语听不懂,就很不爽。
刚才和轿中女子说话很是嚣张的男人,翻身上了最前面的马匹,越走越近。即使戴着厚重的头巾裹着面,秦牧也能认得这人。
阿和赞的四儿子堪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