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多势众”。又所谓“大力出奇迹”。
所说,皆为“积势”之利。
熙熙攘攘,利来利往。无利不起早。何为“利”,“益”也。一言蔽之,凡与我有益,便是其利。利益,从来不单指金钱。美誉,亦是增益。自然也是利益。心有所欲,必有所求。若求之可得,亦对身心有益。此,亦是利益。
故大体而言。利益,分“有形无形”,“有大有小”;“于公于私”,“于己于人”诸如此类。
正因鱼我所欲,熊掌亦我所欲。**太多,才需取舍。
越身居高位,牵扯到的利益牵绊,越多。如何平衡,便是对高位者的考验。
女豪,欲遵古礼,将许师、许女,皆引为媵妾,共嫁陇山。其中利益关切,便是钟存政教同体。若留二人在王庭,久必成害。
既知女豪关切,刘备便不好拒绝。然为达成女豪心意,却可另辟蹊径。将许女认作“假子”,长留身边,或带回蓟国,待落落初成,再寻个好人家,嫁之。未必不是良配。又何须刘备亲力亲为。徒遭天下诟病。
先前,何后高楼撤梯,孤男孤女,瓜田李下。稍后,同舟共度,雾气缥缈,水天一色。刘备皆能恪守臣节,未曾有失。又岂会贪恋许师母女。
至于肉刑许师钟瑷。除去驱魔,亦是惩戒。
蓟王爱恨分明,恩怨拎清。恩不度日,仇不过夜。先礼后兵,循循善诱。若还一意孤行。自当严惩不贷。至于惩戒是鞭笞还是炮烙,无非是手段而已。不无不同,亦无不妥。挥鞭挥杖,任凭所需。
惩戒在先,治病其后。从始至终,蓟王不悲不喜,无情无义。待许师难以承受,血流如注,抽身便走。待创伤初愈,再鞭辟入里,白虹贯日。如此反复,直至臣服。
孤爱民如子,悲天悯人。夫妻之情,君臣之义,何其厚也。便有余情,亦是珍贵无比。又岂能在尔等身上多费口舌,敝精劳神。
妇人之仁不可取。宋襄之仁不可有。
切莫“对敌仁慈,对己残忍”。令“亲者痛,仇者快”。
只有隔夜饭,没有隔夜仇。
切记,切记。
初临洛阳。上陵祭时,拖行袁长水。刘备未雨绸缪,当即便命史涣探听袁府所在。袁术若不登门负荆请罪,暗行不端,还欲罗织罪名,栽赃构陷。刘备必领人翻墙夜入,屠尽满门。斩草除根是其一。死无对证是其二。人证物证皆无,自无从指摘。若难交差,遣一死士认罪便是。再若不行,破财消灾即可。不过一家奴耳,陛下还真能治君侯死罪不成。
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又占大义,有何所惧。
如此行事,便是豪杰。
法有所限,道义盖顶。出言调戏七位小姐姐在先,尤不知罪,还胁之以官威相迫。死有余辜。
乖乖道歉,留尔狗命。若两面三刀,鸡犬不留。
寒暑易节,苦练双手剑击。终归要得一用。国寇家贼,来一个死一个,来一对死一双。
袁术负荆登门,心存畏惧,又实言相告密友。董重得知,即刻就坡下驴。结好刘备不提。便是识时务。
常闻“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然对刘备而言,一夜都长。如何能等十年。
言归正传。
身居高位。当,知进退,晓利害,可舍得,能权衡。一言蔽之,趋利避害,利大于弊。
若只论私欲,发妻及七十妃,三百单一御卫。皆有倾城之貌,何差许师一人。
所谓“君臣同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