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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章(77)(2 / 2)


宋晋依言做,然后问:“接下来做什么?”

小雨笑嘻嘻道:“接下来你就听不见了呀!”

宋晋:“……”

“噗嗤”青璃笑出了声,让两人过来帮忙干活,跟懵懵的宋晋解释:“不用在意其他人,反正我们以后也不会在这里呆多久,他们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过客。”

宋晋佩服的看着她,乖乖点头:“好。”

*

有了老公,单人作坊变成了双人,还有小雨能帮忙捡个柴火,效率大大提高,随着时间的流逝,青璃赚的钱也越来越多,生活反而轻松了。

宋晋确实是个好的选择,日常生活中遇到事会下意识做,还不是那种刻意的主动,是闲不下来,而且跟小雨一样是个‘守财奴’,平时能不消费就不消费,尽量节省。

但这个节省是对着自己的,他手头都懒得拿钱,偶尔要买什么东西,就找青璃要钱,青璃不在,还会找小雨借钱。

有了他的帮忙,青璃只需要专心赚钱就好。

眼看着存款一日日的增加,炎热的暑假也过去了――小雨要上小学了。

小雨今年六岁,但经历比较多,人也相对同龄的孩子更加成熟懂事一点,对于学习更是一点就通。

要上小学了,她一点都不怕,甚至跃跃欲试,想要看看自己成绩到底怎么样。

青璃和宋晋一起提前带着小雨去报名了,九月一日,两人又带着她一起去学校。

学校就在几个大队位置的中间,有些偏向野外的地方,周遭好几百米都没有人烟。

走路需要半个小时,骑车时间短,不过一家三口出去,也不方便骑车。

刚走出家门,隔壁秀红婶子就扯着嗓子道:“哟,这是一家三口要出去玩呀?”

经过这几个月,小雨已经和秀红婶子熟悉了,今天有事上学第一天,她格外兴奋,少见的主动回答:“我去上学的!”

“呀,我都忘了,今天是上学的日子。”秀红婶子笑道,赞叹的看着她背后的书包:“你这书包是谁给你买的?”

“是姐姐!”小雨脆声道,牵着青璃,蹦蹦跳跳的,都无法冷静的好好走路。

“那你可要好好读书,将来考大学,报答你姐姐。”秀红婶子嘱咐道。

“会的!”小雨用力点头。

“婶子,我们先走了。”宋晋说了一声。

“去吧去吧。”秀红婶子摆摆手。

三人继续往外走,一路上遇到不少村子里的人,因为出门早,这个点刚好也是大家出门干活的日子。

遇到的大部分人都要跟他们说两句。

从漂亮的书包,到漂亮的新裙子,再到白色的袜子和皮鞋,小雨现在拥有的,都是村子里其他小孩没有过的。

就是城里孩子都没有这样的!

等三人走出村子,刚刚村子里口头羡慕的人,一下子变成了各种感叹:“这小姑娘真的是掉福窝了,被青璃这不懂事的孩子收养着,养得比城里孩子还要娇惯。”

“青璃她男人也是不懂事的,就任她这样浪费钱宠着一个没有血缘的孩子,真的是傻。”

“你又不是不知道青璃这孩子注意多大?她能听她男人的不?”

“我听说宋晋这孩子也是老实,他们一起倒是绝配,反正青璃会赚钱,她给那孩子身上花多少,到自己孩子身上肯定更多。”

“这倒也是,人家可会赚钱了。”

这些话都没多大恶意,有嫉妒,但人家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爷爷奶奶的骂声都不管,哪里会理会这些同村的人。

所以大家都不会多说什么,只是最开始时,他们感叹一两句杜青璃不会过日子。

叹着叹着,就发现人家这钱跟用不完似的。

这个话题告一段落,又有人说起另一个话题:“听书项利锋的两个大点的孩子也要送去上学了?”

“是啊,女孩也送过去了,现在的孩子都舍得。”

“昨天我还看着项利锋家的大女儿穿着之前商店里挂着的裙子出来炫耀,说是今天上学会穿,现在闺女咋就这么值钱了?”

“得了吧,人家这是后妈,不得不做得好看点,反正是闺女,以后总是要嫁出去的,等她生了自己的孩子就不是这样了。”

*

众人讨论的主人翁,大宝确实是穿着美滋滋的粉色公主裙,背着书包,梳着后妈给梳的漂亮辫子,宛如一个小公主般,和弟弟一起被后妈带着去上学。

一路上她被众人惊叹的目光看得整个人都飘乎乎的。

这裙子可贵了,花了三十多块钱!

大宝也知道很贵,当时她很想要,又存了故意刁难后妈的心思,闹到手后,她也没舍得立马穿,而是一直等。

因为她知道八月底她就要被送去上学了,她想要在上学的时候穿。

到时候整个学校里,就她最好看。

宋冬芸面色有些疲惫,那次一时冲动她松口了,多花了三十块买一件裙子,后面二宝、三宝都闹着要东西。

一个玩具一个吃的,虽然钱没有大宝的衣服贵,可也不少。

家里存款本来就不多了,这一下就更吃紧,再加上这几个月她和这三个小孩斗智斗勇,收拾烂摊子,确实累到了,短短几个月,她仿佛一下子从带着几分天真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家庭妇女。

不过她对孩子还是心软的,尽管大宝每天带头气她,可见大宝穿的漂漂亮亮,被人夸了就跟开了屏的孔雀一样高高仰着头,也忍不住笑了,说:“好了,你别仰着头了,好好走路,小心摔了衣服就摔破了。”

刚说完大宝踩着一个石头,踉跄了一下。

宋冬芸赶紧上前扶着,好在也没怎么了,大宝气鼓鼓甩开她的手:“你放开!要你管啊?!要不是你非要送我们,现在我就跟爸爸一起骑车来了!真讨厌!”

宋冬芸面上神色微敛,抿唇没有说话。

大宝心里有气,对宋冬芸越发没有好脸色,责怪完了,她便拉着二宝:“走,我们走快点,把她甩在后面。”

“好!”二宝性子更加沉稳,但也是小孩子,被大宝一说,立马点头。

两人手牵手跑起来。

宋冬芸不是滋味的看着他们,也加快步伐。

今天来送他们的是自己,因为项利锋前两天去打猎扭了腰,她不忍心对方还要忍着不舒服骑车送孩子。

可她不会骑这么大的自行车带两个孩子,就只能走路过来。

明明昨天的时候她都已经和大宝二宝说清楚了理由,怎么这两孩子就不理会呢?

说是甩开宋冬芸,不过两个孩子跑了一会儿就累了,最后还是三人一起到学校的。

大宝自信满满的走进去,此时只有一年级六七八岁的孩子会在校园里,还有一群家长,她本以为会收获一连串的赞叹声。

谁知迎面就是一个长得白净漂亮,笑起来有梨涡的小女孩,她穿着不是公主裙,却仿佛比她的公主裙更加好看的裙子,配着白色的袜子,黑色的皮鞋,靓丽可爱。

两人皮肤一对比,一个黑,一个白,差距极为明显。

绕是大宝觉得自己衣服很好看很贵,也在看清对方的刹那间后退两步,有些自惭形愧的收起笑容,紧紧盯着对方。

这一看就发现她有些眼熟。

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来,牵起小女孩的手。

大宝眼眸缓缓瞪大,拉着二宝低声道:“是那个前后妈!”

二宝也点点头:“嗯!”

大宝抿了抿唇,被宋冬芸带着过去排队,刚好双方是隔壁队伍,隔得不远,看得更为真切。

她记得这个女孩,或许是小朋友的直觉,她看了一会儿就认出来,这个孩子就是上次害她被那个坏后妈绊倒的小女孩!

也是那次商店里碰见跟着她的女孩。

没想到她竟然真的和这人是一起的,还穿得这么好看,一点看不出之前脏兮兮小乞丐的样子。

大宝心里酸溜溜的,这种酸涩就跟看见爸爸和宋冬芸亲昵一样,没想到坏后妈对她那么坏,对这个小姑娘这么好,还给她买了书包。

他们的书包都是宋冬芸亲手做的,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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