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三兄弟甚至嚷嚷着,要就地召唤BOSS出来先打着。
但好在弗利萨大王还没有昏头,他知道如果真的是什么厉害的大BOSS,就凭自己队伍这几条枪,那是完全不可能怼的过的。
所以还是选择了先回土豆村。
至于回去的方式,考虑到路途遥远,大家决定花钱雇了一位虎人马车夫。
虎人的商人们,在土豆村已经很常见了。
这位驻地在虎牙港的虎人车夫,也曾经被商贩雇佣,去过土豆村。
正要上车,却有一位深灰色皮肤,红色眼睛,并且长有尖锐利爪的人,靠近了过来。
这是一个魔族。
魔族,据说是魔神们的直属子民,生活在被称之为魔界的大陆边缘地带。
同时,据说大部分地下城,其居民的构成也是魔族为主。
可以说,喜好杀戮和破坏的魔族,是这片大陆最大的威胁。
在历史上,各路魔族势力也是灭国无数,无论是人类还是精灵,以及其他的种族,基本都被魔神驱使的魔族攻打过。
或许今天的魔族十分的平和,但只要某一天某位魔神发力,启动魔族的战争机器,那或许又会是一场全大陆的灾难。
不过,魔族喜好杀戮与破坏,是在战争状态才这样。
在大部分的时候,魔族是一个隐世种族,不太会高调的出现。
在和平的时候,魔族和外界接触都是由少部分特殊职位的人,或者直接用代理人。
现在的魔族,就处于隐世状态。
虽然是魔族,但在商业港口虎牙港,应该倒也不会直接动手杀人之类的。
这个魔族看样子也是一名商人,他拦住马车,对着马车上的弗利萨大王等人说道:“来自土豆村的人类勇者,我听说了你们得到了一支能发出龙吟之声的魔笛。”
“我希望能收购这件宝物,我愿意出500个金币。”
500个金币,这的确不是一笔小钱。
如果现在就把500金币分给队伍众人,大家相当于每人都能得到好几千上万的铜币。
这样的收益,已经完全超出了一开始做任务时的预估收入。
但。
“把魔笛卖给你?怎么可能!”
“这魔笛可是一件宝贝,我们自己要留着用。”
如果是一开始的话,弗利萨大王、为你按下艾夫键等人,肯定是毫不犹豫的就会把魔笛换成500金第纳尔。
但现在,经过了半天的折腾,千里迢迢的来到虎牙港,做了一堆前置任务,总算是确定了魔笛是一件宝物。
在这种情况之下,即使是500金币,也不可能让大家愿意放弃这宝物。
弗利萨大王很确定,自己一定能够从这支笛子上面,获得远超过500金币的收益。
被玩家们拒绝,魔族的商人顿时就不高兴了。
“这支魔笛,应该是我们魔界的出产,不知道怎么流落到你们手中了。”
“宝物,就应该物归原主。”
“我愿意花钱收购本来就属于魔族的东西,对你们已经是很客气了,我建议你们不要自讨苦吃。”
“我可是郑重的警告你们,这魔笛所能造成的后果,不是你们区区一群冒险者能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