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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2 / 2)


万朝歌偷偷笑了笑,这既然都被赵竹兰给故意冤枉了,自然不能白白被污蔑一回,起码要折腾她一时半会儿不敢再来闹腾自己啊。

高队本来就不屑于招呼什么芦荟胶丢了的小事儿上头,她对于排练到现在都还没完成合作过一次,没出成形的《东方红》都头疼不过来,哪儿有什么功夫去关心东西丢了?

她是一个业务上的领导,不是宿舍里的老妈子。

当年她在文工团里翩翩起舞的时候,可没有现在这些孩子们心浮气躁的。

“行了,赵竹兰,你先忙着排练好歌舞的部分,下午咱们还要跟乐队的,搭档来一次合作,你的东西没准儿是被宿舍里的谁不小心装到哪儿去了,慢慢儿找找就找到了啊。”

赵竹兰渲染了一个中午,可是为了这事儿一揭就过去的。

高队冷漠的态度她自己也不乐意,“高队,您能帮帮忙,帮我找一下吗?或者看看今儿上午谁回了宿舍,是不是有嫌疑拿了我的东西?”

“你是说,咱们队里还有人故意偷你的不成?”

拿错了是个失误,可是这偷拿就是品质问题了。

这个年代,进步的同志是万万不能跟“偷”牵扯上任何关系的,否则,以后就会被一直贴上不光彩的标签。

高队是个工作狂,她队里的孩子,都像是她自己的亲闺女一样,她可舍不得冤枉任何一个姑娘,自然也拒绝什么搜不搜的。

“别把自己队里的同志想得那么坏!动静闹大了不好,你还是私底下问问谁有没有拿错吧,真有人不小心犯了错误,也该给人家一次机会。”

虽然高队明面儿上拒绝了赵竹兰,可还是私底下询问了上午都有谁偷着溜回了宿舍楼。

赵竹兰已经存了针对万朝歌的心思,自然不能被高队劝了几句就收了手啊,这不是眼看着自己变身A角儿的机会从自己身边溜走?

她撺掇着几个好事儿的姑娘,把万朝歌上午偷偷溜回宿舍的事儿捅到了高队长那儿,又从室友那儿得知了杨红去陪着万朝歌去了胡军医那儿瞧病。

只要她再把万朝歌身上烫伤了,需要芦荟膏的事儿宣扬出去,就是个傻子也能把万朝歌和自己东西丢了的事儿联系在一起想吧?

当然,她自己心里也明白,万朝歌和高队关系不浅,队长能不能对这事儿“公事公办”也是个问题。

为保问题无虞,她只好一个问题两手准备,放弃了午睡的时间,去了一趟行政楼。

万朝歌从胡军医那儿拿回来一些清热降火的药,就着自己的野蜂蜜水,甜滋滋地喝下去。

小杨红瞧着她淡定的模样儿,愈发看不懂了。

“朝歌姐,你这态度真的让我担心啊。”

燕金桂坐在自己的床铺上打坐,淡定地看着紧张又担忧的杨红。

“你就放心吧,你朝歌姐是根老油条了,她一点儿事儿都没有,反而是对方要倒霉了。”

杨红为人单纯,年纪又小,想不出那些个弯弯绕绕来,啃了啃自己的手指甲,一脸无辜。

“可是,团里的人都说了,上午回过宿舍的几个都有可疑,朝歌姐就是其中之一啊,本来就够让人值得怀疑了,还非要明目张胆让我带她去军医那儿,谁不联想啊。”

上午回过宿舍的就可以吗?万朝歌心里头嗤笑了一番,那赵竹兰自己上午也是回来一回拿扇子,是不是也有可疑之处了?

也不过就是谁也没想过,居然还有自己偷自己东西的罢了。

“之前大家传我跟政委怎么着了,还不是纷纷打脸了?这事儿啊,当事人自己个儿不能急的,越急就越说明心里头有鬼,谁都等着看你的热闹呢。”

万朝歌摩挲着自己的玻璃杯,仰头喝下了剩下的两口蜂蜜水,嘴角是抑制不住的微笑。

司徒清“突”地一声开了门,又“哐啷”一声大力地关上了门。

她满脸红晕,心跳得扑通扑通地快,胸口在激烈地起伏不停。

过了片刻,她才在大家的注视下,微低着头,嘴角浅浅地微笑着说道,“于凯说,忙完了这会儿加练排练,就要带我回家见家长了。”

燕金桂斜眼瞧了瞧,继续闭上眼睛均匀地呼吸打坐:爱情的酸臭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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