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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黄仙姑13】不求仙道(1 / 2)


抱住庄昂大喊救命的两人一个叫彭理,一个叫周泊,看起来比庄昂老成不少,此时却扑在地上眼泪鼻涕糊了满眼,眼泪汪汪求庄昂带他们出去。

庄昂看得恶寒,冷着脸让两人撒手。

怕惹恼了大佬,二人不敢纠缠,小心翼翼松开手,见庄昂没再走,这才松了口气,挨着瘫坐在地。

“我们被吓得跑出寝室,刚一出门就到了这个鬼地方。”

周泊扯了衣摆往脸上一糊,擦了脸哽咽着说到。

彭理在一边点头,满脸后悔:“早知道真能召来笔仙,打死我也不干!”

什么生活太无聊乏味,想要找点刺激乐趣啊,我呸!

说真的,庄昂真的听不能理解这些人的脑回路,明明闹得沸沸扬扬,偏要不信邪地亲自上阵作死。

趋利避害,不是人类的生存本能吗?

“好了,起来吧。我先带你们出去。”纸鹤还有反应,说明另外玩笔仙作死的人也有顺利召到笔仙的。

其实笔仙不外乎就是周围离得最近的孤魂野鬼,这种东西哪是随便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来都来了,少不得要带点东西走。

听说要带他们出去,周泊跟彭理连滚带爬地互相搀扶着站起来,殷勤地看着庄昂。

庄昂往门里看了一眼:“不带你们那个同伴?”

周泊脸色变了变,到底没说什么,转身去依旧紧闭的房门前敲门:“王蒙,走了,外面的鬼已经被大佬杀了,他现在要带我们出去!”

周泊就站在门外,与里面的人隔着一道门板,听见有粗重的喘气声,却没有脚步声。

稍微一想,谁还能不明白王蒙提防着什么呢,周泊都要气笑了,狠狠拍了几下门:“快点出来!再不出来我们就不等你了啊。”

里面还是没动静,连喘气声都消失了。

得,这是怕他们是鬼变的呢?还是怕他们两个要报复他?

反正该做的已经做了,周泊懒得理这个危险关头丢下他跟彭理挡怪物的“哥们儿”,转身到庄昂面前泄气地说,“他不肯出来。”

庄昂低头,轻轻摸着姑奶奶的平脑袋,察觉她显得蔫哒哒的没精神,心里担忧,也没时间继续陪他们耗着,干脆转身,往楼梯口那边走:“反正这里也没其他鬼祟,就是阴气重了点,明天早上鸡叫时分自会消失。”

也就是说没有生命危险。

周泊跟彭理没有心理负担地连忙跟着大佬离开了鬼楼。

出了鬼楼,身上顿时一暖,夜里微凉的风都比鬼楼里的空气温暖了不知多少倍。

这种脚踏实地重返阳间的感觉太他妈美好了。

“大佬,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后有什么需要用到咱们兄弟俩的,尽管说!”

周泊说了自己两人的名字电话,连班级宿舍楼学生号都说了,感激的心情是真真儿的。

彭理也连连点头,还想跟庄昂加微信,庄昂只说自己没带手机。

想想也是,庄昂这样的大佬,白天就是平平无奇的学生,晚上就是叱咤阴阳两界的大佬,哪可能带着手机走阴阳呢。

目送一步走出十几米的大佬远去,周泊感慨:“这就是传说中的缩地成寸吧?没想到现实里真有这种大佬,哎,可惜我没年轻个十多岁。”

彭理疑惑:“年轻个十多岁干啥?我还以为你会可惜自己不是个女的。”

反正他就有这种遗憾,如果他是女的,今天怎么说也要给大佬献身以示感激。

周泊嘁他一声:“大佬能缺女的吗?说不定大佬怀里抱着的妖精就是个绝色女妖,年轻十多岁不就可以拜大佬为师嘛,没听过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把大佬当亲爸爸孝顺一辈子,这才是正确的报恩姿势!”

两人转身往宿舍楼里走,还在讨论到底是以身相许报恩更好,还是终生孝顺报恩更好。

结果走到宿舍楼大门前,看着紧锁的铁门,两人才傻眼地看着彼此。

庄昂又走了两个地方,这次就是普通的孤魂野鬼,一个就是逗着乐的,察觉到庄昂的气息后立马跑出来跪地求饶。

看了这只鬼身上没带血煞之气,庄昂就把它送走了。

另外一个就是吃过笔仙碟仙这类游戏的甜头,害过人的,庄昂一张符咒就把它打散了。

回到宿舍后,庄昂把瞳渺好生安置在窝里,瞳渺早就昏昏欲睡,一沾上带着熟悉气味的小窝,瞬间就陷入昏睡中。

庄昂坐在床边盯着她看了许久,方才起身,去柜子里掏出那本古书,忧心忡忡翻找起来。

瞳渺一睡就是好几天,再次醒来时已经是三天后了。

庄昂看起来没什么异样,也没再提之前那个喜欢学姐的话题了,不过每天都早出晚归,也不带瞳渺出去,只是在晚上的时候会带她一起于夜色中奔波。

这让瞳渺有些失落,又有些安心。

至少在他危险的时候自己可以陪在身边。

结束了紧凑的课程,下午,庄昂走出西大门,周泊连忙迎上来,领着庄昂上了一辆商务车。

“庄哥,我张伯父家最近搬了新家,是一栋有些年头的别墅......”

庄昂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走到这一步,周围的人看向他的目光有质疑,有警惕,有战战兢兢,有谄媚讨好。

曾经只是单纯因为想要多了解姑奶奶时刻思念惦记的万里山中属于精怪的世界,现在,他却因为这身本事成为了海市上流社会诸多大人物的座上宾。

不过,他也未曾忘记过自己的初衷,只是想要明白更多她所属的世界,以期日后能更好的保护她。

庄昂再也不想经历那晚的忐忑惶然,再也不想在她昏睡几个日夜间,自己翻边古书都找不到原因,只能颓然等待着。

他不喜欢等待。

对瞳渺来说,就是幼崽慢慢长大了,不再依赖她了。

然后恍惚之间,一眨眼的功夫,幼崽毕业了,她还操心着毕业即失业的时候,幼崽就带她到了一处公寓,“渺渺,你喜欢这里吗?”

十几年都没有明显的身形变化,如今依旧小小瘦瘦一团的白绒绒窝在无比熟悉的怀抱里,黑豆眼茫然地四处张望:“小昂,这是哪里?难道你准备买房子?”

要是想买房,这里的装修还是挺好的,处处都是她喜欢的风格。

不过现在房价这么贵,特别是海市这种在国际上都能排得上号的大城市,一个厕所都能让人负债累累。

瞳渺掰算起自己行囊中有哪些能卖钱给幼崽付首付。

她的神色实在是太好懂了,特别是在与那些人精接触交往过后,几乎是一眼就看穿了她的所思所想。

庄昂闷笑出声,眼眸里是化不开的温柔:“不是准备买,是已经买了,装修也是我盯着装完的,都是渺渺喜欢的。”

瞳渺恍然大悟,两只前爪撑在他胳膊上,仰着小脑袋瞪他:“怪不得最近你老是问我想要什么样的房子!”

还总拿一本设计书抓着她一起看,当时瞳渺还纳闷幼崽是不是准备换专业找工作呢,原来是这样!

庄昂垂眸,专注凝视着她,轻声细语:“这是我想给渺渺的家,渺渺,你喜欢吗?”

这样专注的深情,让瞳渺一颗小心脏砰砰乱跳,明明她才是最擅长瞳术的,可偏偏这时候对方的眼睛勾得她转挪不开。

圆圆的耳朵往后面撇,瞳渺胡须都在抖,瞳孔颤栗着想要逃避,庄昂却及时抓住她略平的嘴,毛茸茸的触感也毫不影响他的感情倾泻,“渺渺,你喜欢吗?”

这时候瞳渺很不应景的走神了一瞬,忽然想到这三年多以来,幼崽几乎都没再喊过她姑奶奶了,而是用温润的声线缓缓地喊她:渺渺。

以前不觉得,现在却突然发现这样的称呼里满是亲昵,像是含在舌间的满腔柔情,听得她浑身发烫。

“喜、喜欢,挺喜欢的。”瞳渺抖了抖耳朵,眼神飘来飘去,实事求是地说出自己对这个房子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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