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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回门(1 / 2)


洞房花烛是一个体力活!

胡竞之作为各中老手,自然极会撩拨,冬秀自己也具备丰富的理论经验,不是那真正不知事的闺秀,一开始还躺平任撩,强装羞涩无知,后来到底顺应天性跟他互动起来,这就更激发了胡竞之的激情,两人你来我往、亲密无间,正是棋逢对手、干草遇烈火,颠来倒去直战到鸡鸣方才罢休。

胡竞之也不觉累,不仅精神,就连身体也很是亢奋,不过稍歇了一两个时辰,就又蠢蠢欲动起来。

倒是冬秀累得不轻,事后一觉睡得香甜,等她迷迷糊糊的醒来,发现自己的腿居然被折叠的压在身侧,那个人正埋首在她胸前津津有味的咂摸着。

这幸亏她一直都有坚持练瑜伽,身体柔韧性好,要不早就抽筋了,可现在也觉得双腿疲软无力,甚至有些发麻,她不由哼唧一声,下意识踢弹了一下小腿,霎时一股冷风窜进被窝,冰得她打了个激灵。

“醒了?这会还早呢,你还可以再睡一觉。”

说完便把她的腿驾到肩上就那么进来了。

冬秀只来得及嗯了一声,便在那缓缓的节奏里迷失了。

昨儿晚上两人都太激动太忘我,还喝了酒,再加上屋里早就烤得暖烘烘的,也不觉得冷,现在炭盆里的火早就熄了,温度骤降,两人又都是赤条条的未着寸缕,稍一动作就有冷风灌进来,冬秀忙伸手抱住上方的人,使两人紧密相贴。

索性床里堆了不下四五条的被子,胡竞之随手扯过一条罩在两人身上,这下从头到脚都捂住了,也不怕有风进来了。

等两人大喘着粗气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冬秀只觉得眼前似有金星乱闪,刚刚闷在被子里一番激动运动,缺氧让人脑子都晕乎了,只身体的感官越发清晰刺激,这会儿她下面的肌肉还在无意识的颤抖收缩呢。

她之前还在担忧,两个完全陌生的男女,第一次见面就要这样那样,即便她是个现代人也有点接受无能啊,而且即便是现代的一夜情,那也得先有个相互聊骚的过程吧,这个可比一夜情还要刺激啊。

万万没想到,两人的身体倒是比心更实诚,一点顾虑没有,直接就贴上了,很快就完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命大和谐。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做了最亲密的事,这会儿冬秀再看他,居然一点陌生感都没了,而且看着那张在晨曦里显得越发英俊的脸庞,心中竟然很神奇的涌出了一股甜蜜的爱意。

那双含情脉脉的水润双眼,看得胡竞之浑身舒坦,恨不得溺毙其中,两人拥作一堆,就那样相互望着,仿佛忘却了时间,直到外面传来吱呀的开门声,冬秀这才被惊醒了,恍然间发现窗外已是晨曦微明。

她忙慌手慌脚的挣开对方的怀抱,准备穿衣起床。

吕氏可是再三跟她交待了,新媳妇可不能睡懒觉,特别是头一天,要给婆婆和家中长辈敬茶,去迟了还不被人笑话死,而且她一个新人,对夫家环境完全不熟悉,又没有丫头来伺候她,到时候她恐怕连洗漱的水在哪里都找不到呢。

可她拥着被子坐起来四处一打量,顿时欲哭无泪了,床上被两人折腾的乱七八糟,仿佛飓风过境,褥子、枕头、床单、衣裳裹成一团,一半在床上一半在脚踏上,而地上则散乱的丢着两人昨儿的衣裳,咋一看,还以为是两个干柴烈火的男女等不及到床上,一路脱一路丢的呢,不过,昨天仿佛也的确是这样,两人一边亲着一边扒衣裳,想着昨晚的一切,冬秀脸腾的红了,她昨晚那么热辣主动,不会吓着人家了吧。

胡竞之看她脸红如布的坐着不动,只可怜巴巴的望着他,他从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能那样灵动,仿佛千言万语蕴含其中,只把他心都要看化了。

冬秀是真欲哭无泪了,昨夜慌慌张张的,居然忘记把今天要穿的衣服拿出来了,这会儿光溜溜的可怎么下地去柜子里翻衣服啊。

胡竞之到底是个聪明人,看一眼她再扫一眼屋内情况,一下子就明白了:“你先躺着,等我起来了再帮你拿衣裳,别冻着。”

他在美国念书,不仅长了见闻学识,更是打熬了一幅好身板,只因国外崇尚健美,那体育课上的运动项目就不知道有多少花样,直接把他从一个短跑长跑不及格、单杠双杆上不去的文弱书生,变成了现在满身精壮肌肉的大男人,区区寒冷自然不在话下。

他裹着被子打开衣柜,发现里面被塞得满满登登且泾渭分明,左边灰黑白是他的衣裳,右边五彩斑斓的是她的衣裳,看着叫他心里一暖,他有了共度一生的妻子,从此以后衣柜分她一半,喜乐与之共享……

冬秀可不知道胡竞之这多情的文人心肠发作了,刚刚对着衣柜大发感慨,恨不得做首诗出来,只是在被窝里忐忑又焦急的等待着,好容易待他穿戴好了,忙指挥他拿衣服:“柜子右边,最上面有一套石榴红的小袄子,下面抽屉里有我的一套亵衣亵裤,全部拿过来吧。”

胡竞之拿了衣裳,把贴身穿的亵衣裤塞在被子里:“凉的很,先捂一会再穿吧,时候还早呢,别急。”

“你别紧张,我娘最是和蔼,她又喜欢你,一会敬茶肯定会帮忖你,我两个嫂子年纪跟我娘一般大,你只当成长辈尊敬就行了,剩下的都是侄子、侄媳妇,他们虽然跟我们一般大小,却是后辈,你不用管,再有就是几个小孩儿,实话说,我都认不全……”

胡竞之一边与她闲话,一边收拾房间,“好了,我先出去洗漱,你穿衣服吧。”

然后十分体贴的带上门出去了。

冬秀赶忙爬起来换衣裳,没想到穿一个小马甲就急的她汗都下来了,这小马甲是她自己做的胸衣,后背是仿照西洋的紧身衣做的一排系带,平常都是身边的丫头帮她系的,自己反手穿带子还真是个技术活,关键她现在浑身无力,连骨头都是酥软的,胳膊抬一会儿就抖得不行了,试了好几次也没能成功。

胡竞之到厨房用冷水洗了脸,便提着一壶热水回房了,两个帮佣婶子一边烧火做饭一边打趣:“哎哟哟,恭喜少爷,祝您和少奶奶白头偕老、百子千孙哪……”

等胡竞之一走,两人立马窃窃私语:“看我们少爷这高兴劲,看来很喜欢这媳妇啊,恐怕昨儿夜里折腾得不轻,你瞧,这新娘子还没起身呢。”

“你是不知道,我今儿早起开门,打算把昨儿那些鞭炮纸什么的扫一扫,经过新房时,你猜怎么着”那妇人压低声音,挤眉弄眼的很是兴奋,“两人正弄着呢,那个床架子呀,吱吱呀呀的恨不得摇塌了!”

言毕两人眼冒精光掩嘴窃笑:“这也怪不得,那新娘子长得多漂亮多水灵,看着哪像廿八岁的啊,那皮肤,简直比那十四五六的姑娘还要嫩呢,哪个男人能不喜欢啊,况且还带着那么多嫁妆,就更让人心疼了。”

不提这边两个帮佣的八卦,那厢胡竞之拎着热水回房,一进门就瞧见媳妇抱着被子,垂头坐在床中央,雪白的臂膀露在外面,他顿时心疼了,忙放下铜壶,过去拉起被子裹住她:“怎么了?怎么不穿衣服就这么坐着,担心冻感冒了。”

冬秀嗫嚅着说了几句,胡竞之没听清,又放柔声音反复问了几次,冬秀简直要哭出来:“我不会穿!”

胡竞之愣住了,不会穿衣服?

他是知道江家条件不错,是当地望族,可也没有到奴仆成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步吧,而且冬秀姐也不像是娇惯太过的样子,怎么连衣服都不会穿呢。

听着屋外渐渐传来的声响,知道家里的人都要起来了,再不快点真就要迟到了,冬秀也顾不得其他,赶紧背对着他,把系带部位给他看:“麻烦你,帮我把这个系带穿上。”

原来是这个!

胡竞之看她冻得哆嗦了一下,赶忙帮她弄那个系带。

反手弄很麻烦,正面就简单多了,不一会儿胡竞之就穿好了系带并且绑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有了小马甲的托扶和聚拢,胸部立马变得更加圆润饱满了,胡竞之从领口处看到那条深邃的沟壑,又想起先前的美景,喉头不由的紧了紧。

呵,他好书、好烟、好酒、好打牌,可从不知道自己还这般好色啊。

趁他发怔的时候,冬秀赶紧将衣衫穿戴齐整。

“多谢。”看着盆里兑好的温水,冬秀心里十分熨帖,这个人还真是体贴啊。

“不用这么客气,对了,家里长辈都叫我小名穈哥儿,朋友们则叫我竞之。”

冬秀想了想,道:“那我以后也叫你竞之吧。”

“嗯,那我依旧叫你冬秀姐,或者你有什么小名?”

“没有,就这样叫吧。”

其实胡竞之这个人很有些派头,毕竟是京大的知名教授,京大作为华国数一数二的大学,里面的学生全都不是泛泛之辈,每一个都可以说是精英人士,他要想在那里立住脚,以才服人是最基本的,而这时候的京大教授那完全就是全明星天团,随便拉出一个来就是能上历史课本的大能,个个都是学界巨擘,以他的年纪,光有才华也并不足以使那些人心服口服,还必须具备独特的人格魅力才能真正的被接受,一个未来的文学大师已初具雏形,听他喊一声姐,冬秀还真感到一种隐秘的快乐。

就冬秀跟他短暂的相处时间里,至少可以肯定他是一个亲和力爆表的人,而且脾性温和、性情体贴,再加上超高的颜值,冬秀觉得自己对他一见钟情真是一点也不奇怪。

夫妻两个对镜装扮,胡竞之抹了头油把头发向后梳起,冬秀抹了面脂又点上桃粉的胭脂和口红,新婚期间还是要喜庆精神些好。

看着镜子里装扮一新的一对璧人,两人相视一笑,携手出门,很有些心有灵犀的默契感。

胡家与江家一般,也是大家大口的人家,虽然早几年也分家了,几家人却还是挤在一个院落里过活,房子就那么大,孩子却不断的增多,这几年越发拥挤起来,要不是冯氏强硬,胡竞之又有出息了,就连那一间新房都没法腾出来呢。

冯氏果然如胡竞之说的那样很是照顾她,带着她一一认人见礼,等冬秀跟满屋子人打过照面后,只觉脸都要笑得抽筋了。

这家里除去胡竞之这个四少爷才刚成亲不算,上头还有大他二三十岁的三个哥哥并两个姐姐,姐姐出嫁了倒先不用理会,这三个哥哥又各自有三四个跟胡竞之一般大小的儿子,这些儿子结婚早,又各自生了四五个孩子,冬秀看着那群孩子简直晕头转向,这可够开一个学习班的了,幸亏这家里没人娶什么姨娘,要不然还不知道怎么乱呢。

早饭就是白粥和昨日办酒席剩下的菜,可惜这做饭的人忒不讲究,把那各色剩菜混在一起煮了,本来看着就不大有食欲,又有几个半大的孩子拿筷子在里面翻来搅去的挑拣肉块,不一会儿把一盆菜生生搅成了浆糊。

这下冬秀是真吃不下了。

冯氏见状也只是皱了皱眉,家里越败落,人就越计较,娶进门的媳妇也越不讲究,孩子自然也被带得越发没规矩了,早几年她还心心念念的给他们带孩子,教些规矩道理给他们,谁知人家并不领情,还嫌她多事,一句“你又不是亲生的太奶奶”直戳得她肺管子疼,之后便索性丢开手再也不管了,几个孩子果然越发不成器,读书识字不用功,两眼里只有吃喝玩乐,她也是心焦又无奈。

草草吃过早饭,冯氏看儿媳眼下泛青,可见是没睡好,赶忙让儿子带着儿媳回去了。

冬秀也不矫情,她实在又困又累,急需补眠。

而且刚才敬茶时,一弯腰一收腹,那里居然有东西流出来了,肯定是早晨那次给闹的,现在她腿根处还凉飕飕的一片呢。

但现在也没法去厨房要热水,人多嘴杂,她可不想第一天就被人说闲话,只好把胡竞之支使出去送见面礼,她自己在房里,用湿帕子擦了擦了事。

早晨两人急着出门,连床铺也没来得及收拾,这会儿还乱裹裹的堆在床上呢,冬秀即便要补眠,也得先把几床被子给规整好了腾出地方来。

被子一掀开,冬秀就傻眼了,不止床单,就连那床盖的被褥上也粘了两人的那东西,床里还有股特殊的味儿窜出来,冬秀脸一红,忙过去把窗户推开些,好换些新鲜的空气进来,又从柜子里找了新的床单来准备直接铺在上面。

胡竞之一回来,又看见媳妇背对着他跪趴在床上,想起昨晚的情形,不由扑哧笑了一声。

冬秀见他回来,可算是遇到救星了,这床又大,还是三面带围栏,床头镶柜子的老式雕花床,里面又堆得乱七八糟的,换个床单还真是不容易。

好在胡竞之没什么大男子主义,倒也从善如流的脱了鞋上床给她帮忙。

只是两人都不是做这个的料,撑来扯去,那床单始终皱巴巴的不平整,最后果断放弃了,关了窗户,两人相拥而眠。

胡家是只吃两顿饭的,中午也没人来叫他们,两人便直睡到下午才起。

白天睡多了,晚上自然精力充沛,家里又只冯氏这个一心想要抱亲孙子的长辈在,其他人也管不着他们,两人便免不了胡天胡地的折腾。

不过眨眼间便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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