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秋岁微咬着下唇,摇了摇头。
“真是不好意思啊,我宝宝今天不太乖。”血鸟说着,蹲下身去,伸手拿回了那只蝎子。
白水宫三长老道:“我们已经诚心道歉,阁主为何还诸般挑衅,目中无人?”
道歉……是她红衣道的吧。不过反正现在武器到手了,这些人说话开始不客气了,红衣就看戏,巴不得打起来。
“以多欺少?”血鸟一句话,就将一场血战消弭无无形。这句话一出没办法啊,确实以多欺少,传出去不好听啊,扬威山庄白水宫又都是最要面子的。
说完这句话,血鸟转身便走,叮铃铃的银环相碰之声,还带着属于阁主的高冷。
“虹意师姐。今天的事情……事发突然实在是对不住。”白秋岁走到了红衣身边,一脸的歉意。
现在来道歉,早干嘛去了。血鸟阁主要人出来道歉的时候,她怎么不好汉做事好汉当一力承担?非非现在事情都结束了,才来刷存在感表明她是个善良纯洁的人。
“白姑娘不必在意,扬威山庄的过失也是有的。”红衣礼节性地答了一下话。
“对。白姑娘不用放在心上,若不是我们没有保护好你,今天也不会有那么多事情。”杨成很会做人情,可他打错了主意。
红衣原本对杨成好感为零,现在直接降成负数了。她知道杨成的想法,大概就是她是扬威山庄的人,为扬威山庄付出一点是应该的,而且大家都这么熟了,这些事儿都不是事儿。谁都不算什么功劳苦劳。背背锅没什么,多背几个就习惯了。
可红衣不这么想。她是觉得扬威山庄的人就把她当做一个孤女,他们是发自内心地觉得她比他们要低一等。
杨成杨乐两兄妹就不用说了,扬威山庄是他们家的,就是小师弟吴浩,家中也是富甲一方,优越感十足的。所以从来做什么苦活累活她都是应该的,挑水是应该的,洗衣是应该的,做饭是应该的,守夜是应该的,背锅也是应该的。很多时候连一声谢谢都没有。
还不如回白莲宫。都六年了。
她武林大会上就回去了,没几天了。
“对啊,都是一家人……”杨乐乐笑着,事情解决了,她也很高兴。
吴浩倒是没说话,只看了红衣。
红衣笑笑,一家人,没觉得。“我出去喂下马。”看你们还不如看马。
在酒楼的马厩之中,红衣看了两眼马,然后吩咐了小二把马给喂了。喂饱一点,脚力快点。
出门买东西补给日常需求时,碰上了齐越远,一起。
“千丝阁主认识我。”齐老大老实交代了。
“互相认识?”那就不是普通的道上听到名号的认识了,毕竟易容都认出来了,虽然易容很失败。
“白莲宫帮她坐上了阁主之位。”
这样的大交易,难怪认识呢。
“可是,她怎么会认出你,你在白莲宫里明明戴了面具。难道你给她瞧见了?”
“没有。她想摘,被我打伤了。”
齐越远说得淡定,红衣却是听得好笑,还莫名开心:“齐老大,人家那么娇滴滴的妹子……你这样很容易单身汪的。”
“哎,你看这个!”红衣忽然看见一个小摊,跑了过去,“这个扳指看上去还不错?”可是红衣将那块绿扳指拿到手上,才失望地摇头:“质感不太好,瑕疵有些多。”碧绿的扳指上有个黑点,强迫症表示无法忍受。
“齐老大,伸手来。我觉得这个还不错。”而且肯定便宜。
齐越远便伸了手去。
对着齐越远一直以来都那样修长的手指花痴了五秒钟,才给人戴了上去。
其实有点气质不符?红衣觉得这个人还是适合黑色的。在小摊上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强迫症发作的红衣拉着她的齐老大,去了一家珠宝店。
然后试了试,又中和了齐老大本人的意见,给他挑了个血玉指环,不粗不细的一枚戒指,看着就有尊贵气。强迫症得到满足,红衣拉着齐老大就要走,齐老大停住,买了一枚黑色的细细的戒指,包好之后,递给红衣:“回礼。”
“谢谢。”红衣开心,于是接下来几天众人吃饭的时候都发现,桌子上的菜基本换了个菜系,原本是不辣的,可这几天,怎么辣怎么来,菜多以鸡肉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