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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1 / 2)


万灵妖王的主神殿从来不需要信徒,它高悬于万灵妖境的最高处,万年来拒绝一切生灵的拜访,和它的主人一样神秘而高贵。

传说长安城的神殿中有密道通往这里,但没有妖知道正确的位置,连大祭祀都不知道,他只会对着青铜鼎和神像顶礼朝拜。

小贼找这条道路花了二十年,雇佣他的神秘主顾大方又尊贵,足足三百颗金珠,只要他从万灵神殿偷走一个人。

是的,只需要从万灵神殿偷走一个人类。

在妖怪为主宰的世界里,人类唯一的作用就是圈养起来等待被妖怪吃掉,小贼有点担心自己不能准确地从人圈里找出那个人。他精擅古董、金属和各种法器鉴别,但谁会花三百金珠专门从万灵神殿偷口粮呢?

七月九日,万灵妖王仍在每百年必须经历一次的沉睡中,小贼穿戴好自己的装备,把遗书塞进昨天吃了一半的人类的肚子里,孤身潜入长安城最大的祭祀场所,存放万灵妖王圣器“青铜鼎”的朝圣殿。

小贼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得很快,他将通过青铜鼎到达传说中万年无妖到访的万灵神殿。虽然目的有点丢妖,但作为万灵妖王的虔信徒,能亲眼见到神殿,说不定还能见到伟大的万灵妖王,即使因此丢掉性命也无怨无悔。

那时候的小贼还不知道,他怀着朝圣的目的接下的这单价值三百金珠的古怪任务,将给整个妖境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

与此同时,万灵神殿深处,披着金鳞勾银丝高领宽帽斗篷的高大身影慢慢解开从领口胸膛的金属系带。

锁链状的系带很完美的执行了它的职责,千百年来把怪物藏在奢华到晃眼的斗篷里,但在这没有其他生灵的神殿中,怪物可以稍微松懈一点,小小放纵自己一下。

首先露出的是苍白立体的下半张脸,尖尖的下巴,薄而白的嘴唇,高挺的鼻梁,一切很正常。

但,那只手没有立刻掀开兜帽,像恐惧,它选择避开帽子,滑到了胸口,继续解那些看似精致,实则繁杂不便的黑石纽扣。

那个人送给他这件斗篷时,大概没有希望他有脱下它的一天。闪烁到刺目的金色很好的遮掩了他满身阴沉,银色丝线绣成的花纹勾勒出他还算高挑挺拔的身形,加上丝绒手套,没有一寸皮肤能露出来。从地球毁灭前开始,人类就喜欢用华丽的棺材包裹腐烂发臭的尸体。

斗篷完全解开,只有兜帽盖住上半张脸,再摘掉呢绒手套,黑紫的鳞片像食物发霉后的霉斑一样出现在修长的手掌上……

他没有再逃避,反而抬起手仔细端详。

化成人形是中等妖怪都能做到的事,妖怪在种族中越好看,化成人形就越美好。

但他不行。

无论修炼多少年,每一分每一秒都竭尽全力,搜集无数天灵地宝,尝试各种修炼方法,他始终无法完全化成人形。

初遇时,他给他起名九歌,人类创作的祭神乐歌,预示他的古老与威严,还说,诗歌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好的事物之一。

当他们被存机妖帝带出异空间,人类文明已经消失在地球的大爆炸中,看着那人眼中逐渐消失的炽烈情感,九歌悲伤的同时,也暗暗高兴——如果世界上只剩下妖怪,那人就不会再在意他人形的美丑。

可惜,为了统一生存方式,加快繁衍,存机妖帝被人类说服,下令全体妖怪都必须用人形生活。

不能完全化形的九歌,又变成了异类。

他敞着斗篷,露出底下黑色的古服中衣和修长优美的脖颈,独独用兜帽遮住上半张脸。登峰造极的法术技巧让他不必动弹,面前空间就水纹般波动起来,下一步蛇妖已经悄然走进那人沉睡的屋子。

没有关系,那人现在也是异类了,他们是一样的。

沉睡在此的应当是万灵妖王,可躺在暗紫色的锦被下的,分明是一个人类——和九歌一起穿越时间和空间,活了无数年的人类。

妖怪们只以为万灵妖王的化形特别完美,原形神秘,绝不会想到,万灵妖王根本没有所谓原形。

万灵,万物之灵,即为人。

九歌冰凉的手抚摸上万灵的脸颊,温热的,笑起来会有一枚单边酒窝,所以半边脸稚气可爱,半边脸温柔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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